最近,宁波鄞州区的郑先生花了64万元购买了奥迪Q7,不过,这辆新车,却成为了他的负担。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年6月底的一天,这一天,消费者郑先生在宁波鄞州区某品牌4S店购买了一款全新的奥迪Q7汽车,合同价64万元。
可是,这辆才被郑先生开回家17天的奥迪Q7,突然半路抛锚了,而且再也无法点火启动。郑先生立刻联系了4S店。新车拖回4S店后。经检查故障系发动机气缸咬死导致,鉴定为出厂装配上存在质量问题,要解决故障症结,必须对发动机进行大修或者更换。
4S店的初步方案是免费维修,或者更换主要部件,但对于郑先生来说,新车还没满月就要“开膛破肚”,内心十分不爽。“即便是换车,我也很难对该品牌有足够信心。我要求全款退车”。
面对郑先生和4S店的不同意见,鄞州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郑先生的要求在以前可能比较困难,但现在有了‘新办法’,我们还是支持他的维权意愿。”
该工作人员所指的“新办法”即年5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之日起六十日内或者行驶里程三千公里内(以先到者为准),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安全装置失效、车辆自燃或者因其他质量问题引起车辆失控,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家用汽车产品销售者或者生产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整车更换或者退货,并依法赔偿损失。
郑先生的新车购买不到20天,经检测系发动机质量问题导致故障,且非人为使用不当导致,符合退款或退车的要求。
经调解,最终三方达成一致意见:4S店先为郑先生办理全额退车退款手续,并对维权期间给消费者造成的通讯、交通费用给予赔偿;之后,再由4S店向生产厂家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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